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4245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肥城市****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200< 并且 <1.600 | 建筑密度(%): | <25.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4245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17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7 | |||
起始价: | 10826.53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结束时间: |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拖欠土地出让金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2、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提交网上竞买申请时勾选拟成立新公司选项,并按系统提示在申请书中注明相关条款(应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 3、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并对现场实际情况负完全责任。实行土地现状出让承诺制度,竞买人申请竞买,即视为对出让公告和挂牌出让文件的内容和要求、土地地上(下)现状及自行踏勘的土地现场实际情况认可。竞得土地后,作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要件之一。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肥城分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肥城分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肥城分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 08时30分 至 **** 15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宗地的建设必须符合城镇规划的相关要求,开发建设手续等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 2.该宗地为现状出让,出让宗地范围内的水、电、暖、气、通讯等设施、排污管道、河流(水渠)及其附属设施及地下管道、光缆等隐蔽性工程等保持现状使用。土地出让后,上述设施如不能保持使用的,地块内如有地上建筑垃圾、高压线塔、国防光缆、供水、燃气、供热设施等地下管线以及地下的管道、光缆等隐蔽性工程等情况的,由土地竞得人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及项目开发需要实施自行协商解决,并承担通水、出入通道、土地平整、地上物清理和地下隐蔽工程拆迁等工作及所需费用。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拖欠土地出让金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2、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提交网上竞买申请时勾选拟成立新公司选项,并按系统提示在申请书中注明相关条款(应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 3、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并对现场实际情况负完全责任。实行土地现状出让承诺制度,竞买人申请竞买,即视为对出让公告和挂牌出让文件的内容和要求、土地地上(下)现状及自行踏勘的土地现场实际情况认可。竞得土地后,作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要件之一。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网上增价竞价方式交易,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网上报价期限截止前5分钟,有竞买人做出继续竞价决定的,系统将启动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自****至****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8081/) “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土地竞买人”)。完成系统注册并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参与地块的竞买,相关操作说明参考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土地矿权→我是竞买人→业务指南→土地交易操作手册下载中心《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竞买人》、《土地交易操作手册-竞买人》,已经办理CA数字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CA数字证书。联系电话:****。 五、公告时间:自****至****止;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16时30分(以保证金足额到达上述指定帐户时间为准,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竞买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网上交易时间:自****8时30分至****15时00分止。 六、本次交易币种为人民币。 七、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递交竞买申请,获得与出让宗地相对应的唯一的保证金子账号。竞买人应按宗地及时足额交纳保证金,系统在确认竞买保证金按时到账后,自动赋予竞买人竞买资格。保证金须以竞买人的名义交纳并从竞买人账户支付,否则不予确认竞买资格。 八、竞得人须在网上交易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肥城分中心盖章的《公共资源交易见(鉴)证书》、竞得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公章、法人印章等材料,到点击登录查看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买人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不成交,我局将重新组织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参与本宗地的竞买人应充分知悉《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肥建条字【2024】005号、肥养老条字[2024]06号及《肥城市****点击登录查看、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肥城分中心发布的更正说明或补充公告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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