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工程名称:武乡县新城区污水处理工程 EPC 总承包建设项目 1.2 工程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南亭川路与兴武东路交叉口东南侧 1.3 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污水处理规模为10000m3/d。总建筑面积4186.72㎡。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间及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间及曝气沉砂池及膜格 栅间共923.17㎡,调节池 2320.50m3,生化池、膜池及附属设备间共945.22㎡,高密度沉淀池1484.20m3,接触消毒池及巴氏计量槽493.20m3,鼓风机房176.64㎡,加药间、出水在线检测室及机修间车库共202.00㎡,污泥储池及污泥脱水间762㎡,生物除臭间188㎡,配电间256.69㎡,门卫室27.46㎡,综合楼893.55㎡,及总平面外网工程、工艺设备及管网工程、电气及自控工程等。 1.4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5 交货日期: ****开始供货至****结束。 1.6 交货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南亭川路与兴武东路交叉口东南侧。 1.7 技术要求: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2018 等国家规范政策性文件。 1.8 验收方式:过磅折方,按自然方计算确认。 1.9 报价方式:按规格分别报出含税单价,并汇总计算含税总价。所报价 格包含材料费、装卸费、运输费、利润、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以及运输过程中不可预估因素产生的其他费用,报价表中所报价格为到达项目所在地落地价。 1.10 付款方式:按照比例支付货款:正常情况下乙方按甲方提供的需用量计划,在规定时间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现场验收并办理入库验收手续,每月汇总、结算一次, 乙方开具发票后10日支付当月结算总额的70%,工程全部完工付至结算额的80%,经甲方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且项目转入运营期后三个月内付至结算额的100%。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 | 质量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DRWL**** | 黄土 | / | 合格 | 91924.0 | m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