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切换]
关于我们

【沛】沛县园林服务中心永兴路北段东侧绿化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JSZC-320322-XZTY-C2024-0024]

江苏徐州 全部类型 2024年11月15日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乙方宝会员用户开放,会员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沛】点击登录查看永兴路北段东侧绿化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
****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项目概况

永兴路北段东侧绿化提升工程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永兴路北段东侧绿化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7.68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7.68万元

采购需求:

项目拟对永兴路北段东侧绿地进行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包括建设游园步道、节点绿化等。项目主要工程为:绿化工程、道路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苗木养护期二年三级养护。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查询渠道用微信搜索“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开启

时间:****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沛县第二开标室(沛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09:30前。

2、获取采购文件说明:****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地址:徐州市****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218.3.177.171:8088/Home/HomeDetails?type=cgyx articleid=3fa4ce80-8ff7-487c-b9b9-80ba6687de7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机关)

单位地址:沛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地址:徐州市****

联系人:唐流霞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流霞

电话:****


1(清单)永兴路北段东侧绿化提升工程.xls
****采购文件.doc
关注乙方宝服务号,实时查看招标信息>>
模拟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