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昆明分行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税务鉴证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采购管理办法(B/1)》的规定,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浦发银行昆明分行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税务鉴证项目(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具有相应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浦发银行昆明分行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税务鉴证项目
2.2招标范围:(1)根据税务相关规定对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进行鉴证,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要求出具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2)制定合理计划,在规定期间内按期实施并完成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工作。(3)协助进行资产损失资料的整理及备案工作。(4)协助在备案后向税务机关进行解释等工作。(5)在符合相关税务规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争取税务政策、降低税负、控制纳税风险。(6)对于已纳入本所鉴证范围内的资产损失,当年不符合税务核销条件,后续年度符合税务核销条件需出具税务鉴证报告的,不再重复收费。(7)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具体详见第四章《服务需求》)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结束鉴证项目服务为止,服务时间2年。
2.4招标控制价:0.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从事涉税鉴证服务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具备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3.3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承诺函格式附后)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声明:严禁投标人使用挂靠资质等违规情况参与投标,若中标后经招标人查实存在挂靠资质的情况,则立即解除合同,并且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工本费6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元整)(如需邮购,邮寄费到付),售后不退。工本费支付方式:现金或投标单位公对公转账或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扫码支付,其他方式不支持。
工本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南市区支行
账 号:2**** 0136 802。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获取除外),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④登记证书或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点击登录查看3楼前台(云南省昆明市****
(2)电子邮件获取:将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获取除外),③登记证书或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④工本费转账凭证的扫描件,发送邮件至招标代理邮箱****@vip.163.com获取招标文件,邮件主题应采用固定格式(内容如下:“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邮件应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14时00分-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3楼开标1厅(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中天融域17幢1单元3楼)。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14时30分(北京时间)。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及点击登录查看网站(http:****。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
联系人:张汉光、王华萍、张博皓、王涛、仇永胜、张志磊
联系电话:****
邮箱:****@vip.163.com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