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屯昌县****环西路人行道建设一事一议工程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市政公用设施施工/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屯昌县 | 公告时间 | **** 16:3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至****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海口市****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 11: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海口市**** | ||
预算金额 | ¥88.86926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屯昌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工,**** |
项目概况
屯昌县****环西路人行道建设一事一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屯昌县****环西路人行道建设一事一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86926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8.86926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屯昌县****环西路人行道建设一事一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 |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屯昌县****环西路人行道建设一事一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总金额:888692.62元。
5、最高总限价:888692.62元。
6、工期:60日历天。
7、项目地址:屯昌县。
8、项目概况:包含拆除工程、新建人行道工程,涵洞工程等。
9、服务范围:(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④若为自然人: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备市****
2.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函及建造师注册证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供应商在海南省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其中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等信息。
2.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响应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磋商项目中响应;(4)如以联合体响应的须指定其中一家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
1、时间:****至****,每天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海口市****
3、方式:购买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获取地点获取。
4、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11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五、开启
1、时间:****11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具备市****2.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函及建造师注册证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3、供应商在海南省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其中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等信息。2.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响应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磋商项目中响应;(4)如以联合体响应的须指定其中一家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
方式:购买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获取地点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
五、开启
时间:****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海南省屯昌县****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海口市****
联系方式:吴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