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诉某单位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委托代理法律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 点击登录查看诉某单位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委托代理法律服务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诉某单位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委托代理法律服务项目 ;
1.2采购人: 点击登录查看 ;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 ****百年监理公司与某单位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监理费95.99万元,因非监理人员导致的延期服务费另行计算,原合同期于****止。实际该项目于****竣工验收完毕,百年监理公司延期服务至竣工验收完毕后再撤场。该项目还未收到的应收款约为87万元,近年来经多次催收未有回款,拟委托外部专业机构进行法律催收。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1.5万元基础代理费+执行回款金额的8%;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委托代理法律服务。(1)提供包括本案一审、二审、再审诉讼、案件执行全过程服务。(2)参与证据收集,参与和解谈判,签订和解、调解协议等全部诉讼、非诉活动;(3)案件处理过程中,需要实时向采购人反馈案件进展,并按照采购人内部制度要求,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案件会商、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相关案件报告等工作。同时,配合采购人对案件处理的监督和考评;(4)与本案相关的其他需要供应商支持的法律事项;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起至项目结案止;
2.4服务地点: 湖北省 ;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同时满足业主方及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5年(****至****,以合同签订为准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建设工程领域标的额超过200万元及以上的法律纠纷代理服务,并取得胜诉的业绩) ;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执业年限5年以上,近5年承担过类似案件代理服务项目,具有丰富的案件代理服务经验。本次配备服务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含项目负责人) ;
3.1.7其他要求:1.供应商需在“联投集团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内;2.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注:如无人员要求,则删除该条内容);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条款规定的要求。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11 月 16 日00:00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11 月 23 日 14 时 30 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上发布。
7、其他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武汉市****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2024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