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衡水安平县某单位的主副食品集中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衡水安平县某单位的主副食品集中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 合格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一年 | |
说明: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结算)费率:100%(所报费率不得高于100%) |
项目预算: 136000元 。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一年及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具有承担本项目投标相应的履约能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文件的要求;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此项目严禁分包转包。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至****,每日上午 09 : 00 至 11 : 30 ,下午 14: 30 至 17 : 00 (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河北省衡水市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查询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的网上截图加盖章(最终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6.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文件。
7.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8、参加政府采购或招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
9.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及查询网页;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报名开始时间:****至****。
※(五)招标文件售价: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八、现场踏勘(不组织)
(一)现场踏勘时间: / 。
(二)踏勘地点: / 。
(三)联系人: / 。
(四)联系电话: / 。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标前答疑会(不组织)
(一)标前答疑会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至 / 时,联系人: / ,电话: / 。
(二)标前答疑会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标前答疑会,视为同意标前答疑会相关结论。因未参加标前答疑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代工、张工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传 真: /
地 址: 衡水市****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刘助理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采购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2024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