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2.项目预算:400,000.00元; 3.最高限价:400,000.00元; 4.本项目确定1 家投标人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6: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社会代理机构): 网上申领,****@qq.com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13:00 (二)投标截止时间:**** 13:30 (三)投标地点: 辽宁省 丹东市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 13:30 (二)开标地点: 辽宁省 丹东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