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买公告 吉卫健信财字〔2024〕9号
因办公地点搬迁,经第10次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将建政路971号办公楼内一、三楼电子大屏,数据中心电子大屏搬迁至景阳大路3255号办公楼二、三层,根据要求安装在指定位置,具体要求如下。
一、电子屏搬迁具体工作量
要求将建政路971号办公楼三楼电子屏20块、一楼电子屏9块,数据中心机房电子屏15块,共计44块大屏搬迁安装至指定地点,包括电子屏的拆运及安装,设备布强弱电(电线、网线),音频布线调试。
二、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后7天内完成迁移安装。
三、服务要求
要求保证达到电子屏迁移前原有功能。
四、项目采购最高限价
5万元。
五、评标办法
最低价中标。
各有关单位如有意提供服务,请于****16:00时前,将响应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为代理人)、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五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即可)、项目报价及方案、开户许可证、服务承诺函(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送到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308室。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电话:****。
地 址:长春市****
来源:综合管理科
初审:陈碧心
复审:张婷婷
终审:武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