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名称:阳曲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冷链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付家窑仓储片区(一期)EPC总承包第一标段 1.2工程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泥屯镇付家窑村村口 1.3工程概况:本工程三个地块(A地块、B地块、C地块)的室外工程中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强弱电线管预留所需要的挖掘机、压路机、渣土车及水车机械租赁。 1.4资金来源:项目自筹 1.5 品牌要求:无要求 1.6交货日期:标的物的供应周期为从****-2025.1.20日,施工现场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每批次提前5天通知成交单位。 1.7交货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泥屯镇付家窑村村口 1.8技术要求:供应商的机械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设备能够满足预期的使用需求;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必须能够安全可靠地运行,并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出租企业有责任和义务对设备进行必要的保护和安全措施,如隔离、锁定、安装警示标识等,同时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的使用进行培训和指导。设备在租赁期间能够正常运行,并保证其寿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供应商应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工作,定期检测设备的工作状态和机械零件的磨损情况,及时更换配件和维修设备,以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甲方对乙方出租的挖掘机、压路机、渣土车、水车的品种、规格、型号及外观质量等指标等进行现场查验,经验收无误后方可进场。 1.9报价方式:按机械设备需求量清单明细报价,报价单价中含司机费用以及车辆燃油费,租赁物送达和取回的运费、装卸费、柴油费,租赁物的维修保养费用以及运输过程中不可预估因素产生的其他费用等一切费用,不做任何调整。机械使用过程的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机械操作人员由出租人指派,租赁物的维修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已包含在租金单价中。同时报出所有规格的总价,增值税税金(3%专票)。 1.10付款方式:乙方完全接受和理解建设单位和甲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乙方与甲方的付款支付比例以建设单位支付给甲方的比例为准。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 | 质量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91 | 挖掘机 | 60型 | 无 | 370 | 台班 |
2 | ****92 | 挖掘机 | 130型 | 无 | 254 | 台班 |
3 | ****93 | 压路机 | 6-10t | 无 | 122 | 台班 |
4 | ****94 | 渣土车 | M3000S | 无 | 500 | 车 |
5 | ****95 | 水车 | 9t | 无 | 2 | 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