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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至石棉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完工检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

四川甘孜 全部类型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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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至石棉高速公路项目

机电工程完工检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泸定至石棉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泸定至石棉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7〕560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泸定至石棉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川交函〔2020〕9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为 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点击登录查看作为招标人,对本项目机电工程完工检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泸定至石棉高速公路项目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9—2035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起于泸定县****

全线共设置互通式立交7处,其中枢纽互通2处,分别为伞岗坪枢纽互通、大杉树枢纽互通;一般互通5处,分别为泸定南、冷碛、海螺沟、王岗坪、安顺互通。同步建设连接线5条,长度2.110公里,采用二、三级公路标准建设。

全线设置桥梁16829.71米/35座(包含互通区主线桥),其中特大桥8028.54米/8座,大中桥8801.16米/27座;涵洞及通道38道;设置隧道66637.5米/18座,其中特长隧道53852.5米/11座,长隧道11 177.0米/5座,中短隧道1608.0米/2座,通风排烟井2420米/4座;设置服务区3处、养护工区2处、匝道收费站5处。

泸石高速公路项目全线设置管理中心1处(安顺互通),全线设置5处隧道管理站,与匝道收费站合设。全线设置5处匝道收费站,7处ETC门架(全断面)。全线共计入口车道17条(其中ETC车道12条),出口车道20条(其中ETC车道10条)。全线设置3处服务区****

2.2 技术标准

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桥 涵荷载公路-I级,隧道建筑限界10.25×5.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桥路同宽。其它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规定执行。

2.3 招标范围、服务内容

(1)招标范围

为维护本项目机电系统性能的稳定性、统一性、系统性和完整性,本次招标范围为泸定至石棉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完工检测和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其中:

完工检测服务内容: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二册 机电工程》(JTG2182-2020)和《四川交通厅加强机电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交函〔2013〕547号)负责对本项目机电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全线通信系统、收费系统、监控系统(含路段监控及隧道监控)、道路照明和隧道机电(隧道通风、照明、消防、低压供配电及电力监控设施)和中心(站)内低压配电设备(不含中高压配电设备和中高压设备电力电缆))进行完工验收质量检测,主要对机电系统使用功能进行现场测试,逐项进行系统技术指标的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按照委托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后期服务。具体检测内容及数量详见报价清单(工程量为参考数据,实际数量以现场实际检测并经委托人签认数量为准)。

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内容: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二册 机电工程》(JTG2182-2020)负责对本项目机电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全线通信系统、收费系统、监控系统(含路段监控及隧道监控)、道路照明和供配电、隧道机电(隧道通风、照明、消防、低压供配电及电力监控设施))和供配电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中高压配电设备、中高压设备电力电缆、中心(站)内低压配电设备、电力监控系统等))进行交工验收质量检测,主要对机电系统使用功能进行现场测试,逐项进行系统技术指标的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按照委托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后期服务。具体检测内容及数量详见报价清单(工程量为参考数据,实际数量以现场实际检测并经委托人签认数量为准)。

2.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 2 个标段,其中完工检测划分 1 个标段,标段号为JDWG;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划分为 1 个标段,标段号为JDJG。具体标段划分、起止桩号、主要工作内容见本公告附表一,具体检测内容及数量详见报价清单(工程量为参考数据,实际数量以现场实际检测并经委托人确认数量为准)。

2.5服务期限

完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期限:完工验收检测的检测服务期与所检测标段的施工工期同步,即标段开始施工至完工验收后结束。

本项目机电工程存在分阶段进场施工、分阶段验收的情况,预计一阶段施工工期为2024年12月;二阶段施工工期为2025年;三阶段施工工期为2026年。最终具体进场时间以发包人的通知书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对完工验收检测工作的影响。

完工验收集中检测要求检测单位在收到委托人的检测通知后,必须保证在10天内进场(派驻相关人员和检测设备进场)并做好开展检测工作的一切准备工作;在进场后30天内完成现场检测工作,完成现场检测后30天内提交工程质量检测快报和正式试验检测报告,具体要求按委托人要求执行。检测单位完成本项目所有机电完工验收检测工作,并出具机电完工验收报告。

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期限:交工验收检测的过程检测服务期与所检测标段的施工工期(含试运行期)同步,即标段开始施工至交工验收后结束。

本项目机电工程存在分阶段进场施工、分阶段验收的情况,预计一阶段施工工期为2024年12月;二阶段施工工期为2025年;三阶段施工工期为2026年。最终具体进场时间以发包人的通知书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对交工验收检测工作的影响。

交工验收集中检测要求检测单位在收到委托人的检测通知后,必须保证在10天内进场(派驻相关人员和检测设备进场)并做好开展检测工作的一切准备工作;在进场后30天内完成现场检测工作,完成现场检测后30天内提交工程质量检测快报和正式试验检测报告,具体要求按委托人要求执行。检测单位完成本项目所有机电交工验收检测工作,并出具机电交工验收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3.2本次招标JDJG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JDWG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在其自身资质允许范围内及联合体分工范围内承担相应工作。

(2)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不得超过2个,即为1个牵头人加1个成员;

②联合体各方资质累计必须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资质要求;

③联合体各方业绩累计必须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业绩要求。

④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⑤牵头人必须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全部信誉要求,联合体成员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2)~(4)项信誉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对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进行承诺。

3.3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对2个标段投标(允许拟投入主要人员相同),允许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检测单位的选取还应遵循“检测标段回避”的原则,如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该投标无效。即:

(1)如果检测单位为本项目机电工程的施工单位、或施工监理单位、或监理试验室、或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检测母体检测机构、或施工外委检测单位、或第三方检测单位(详见附表二)。

(2)如果检测单位与本项目机电工程的施工单位、或施工监理单位、或施工监理试验室、或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检测母体检测机构、或施工外委检测单位、或第三方检测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 11 月 19日至 2024 年12月 10 日(北京时间,下同),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一: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在“其他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服务指南”中的“其他类别项目办事指南”中下载)。

方式二:进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后,从“招标中标”栏中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版。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2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或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网站上自行查阅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议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投标人自行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24年 12月11日上午 08 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 12月11日上午 09 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形式。

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能出具,则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

若采用现金形式,须通过银行电汇或现金转账方式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宜在投标截止期前一天)到账。

7.3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上发布。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同时招标人将把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2)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作为公示资料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上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2投诉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七部委令第11号(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和川交发〔2019〕32号文件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9.3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成都市****

电 话: ****

传 真: ****

邮政编码: 610041

行政监督部门:甘孜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地址:康定市****

电话:****

行政监督部门:四川藏区****

地址:成都市****

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雅康****603办公室

邮 编:626100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陈先生

电 话:****

邮 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成都市****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附件: 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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