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以及《关于印发的通知》(枣医保中心发〔2022〕6号)相关要求,临城街道西丁村卫生室医药机构因个人原因薛城区****
附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暂停情况表
点击登录查看
****
附件: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