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国家公园1号风景道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一期)补充通知一
各位潜在投标人:
关于“环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国家公园1号风景道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一期)”(招标项目编号:****)补充通知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不低于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现更正为: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招标文件中相应的内容同步更改)。
二、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
现更正为: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个日历天;(招标文件中相应的内容同步更改)。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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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