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川镇樊东路花池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樊川镇樊东路花池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价:547412.52元
最高限价:49.8万元
采购需求:樊川镇樊东路花池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如有)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1.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4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
1.5与第(1.4)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
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8月-2024年10月任意一个月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3)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时间:****
2、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地点: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网站
3、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必须携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于****17:00前至招标代理机构核验并登记报名:(1)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每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扬州市****五楼)
五、开启
时间:****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扬州市****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澄清文件相关信息
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上午12:00(北京时间)前送达点击登录查看,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采购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网上,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扬州市江都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扬州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先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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