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嘛甸镇新华123号楼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施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喇嘛甸镇新华123号楼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39,027.8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喇嘛甸镇新华123号楼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施工):
合同包预算金额:1,239,027.88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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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房屋施工 | 喇嘛甸镇新华123号楼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施工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39,027.88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前完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喇嘛甸镇新华123号楼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施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型企业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无效。供应商自行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证明自身企业性质。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喇嘛甸镇新华123号楼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施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具备有效的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其他人员待中标后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
(3)投标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有失信、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4)具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s:****)”。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进行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选择“交易执行-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线参加远程开标,等待并完成后续的在线响应文件解密和在线签字确认环节。
五、开启时间: ****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大庆市****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大庆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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