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因公司承建的广元市****
2.1 项目概况:
广元市****
2.2 招标内容
本次租赁招标共设立一个包件,包件内容为完成项目所有工程施工任务所需施工机具的投入和使用(包含且不限于所需设备进出场费用、使用及维护费用、燃润油费用、操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各种规费、检测费等),本次租赁采用费用总额包干租赁方式,每期租赁费的结算依据项目工程实际完成的进度比例实施同比例结算。本次租赁招标预计需用主要施工机具清单如下:
规格型号 | 单位 | 拟租赁数量 | 预计使用时间(月) | |
履带式挖掘机 | 350 | 台 | 1 | 7 |
履带式挖掘机 | 245 | 台 | 3 | 7 |
履带式挖掘机 | 150 | 台 | 2 | 4 |
推土机 | 220kw | 台 | 1 | 8 |
装载机 | ZL50 | 台 | 3 | 8 |
罐车 | 10方 | 辆 | 2 | 8 |
自卸车 | 20t | 辆 | 6 | 8 |
振动压路机 | ≥23t | 台 | 1 | 7 |
水稳摊铺机 | 7.5m宽 | 台 | 1 | 2 |
沥青摊铺机 | 7m宽 | 台 | 1 | 2 |
胶轮压路机 | ≥26t | 台 | 1 | 2 |
双轮双振压路机 | ≥11t | 台 | 1 | 2 |
洒水车 | 12t | 辆 | 1 | 18 |
汽车吊 | 20T | 台 | 1 | 2 |
混凝土搅拌机 | 60型 | 台 | 1 | 7 |
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机具的实际使用时间、数量以满足项目施工实际需求为准,且进场的所有施工机具及配备的驾操修作业人员需符合国家、行业、项目及当地的质量、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相关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一般纳税人证明;需提供企业证照、运输车辆行驶证及保险、驾驶人员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3.2 对租赁商的要求:能够接受项目按月结算租赁费(含人工工资),按照项目计量情况予以支付的方式,承诺垫资能力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3 财务能力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复印件,且财务状况良好。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自有或可组织符合招标要求数量的施工机具,使用时间不得超过5年、施工设备必须安装360°视频报警系统和智能监控终端,其性能、证照、保险等均能满足安全生产、环保要求。
3.5 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至今的投标产品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两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6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与招标人或四川路桥内部单位发生过不良纠纷或恶意诉讼。同时,应附信用中国网(https:****。
3.7 其它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1 获取方式为:自****21时00分至****23时59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http:****)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4.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广元市****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3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投标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3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四川省成都市****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上同时发布。
7.1 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
7.2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1 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8.3万元整(¥83000元)
投标人应于****10时30分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广元市****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8.2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8.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公司网址:http:****/
地 址:四川省广汉市****
电子邮箱:****@163.com 电 话: ****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2024 年 11 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