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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泉山区教育局礼堂椅、主席桌椅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江苏徐州 全部类型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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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的礼堂椅、主席桌椅采购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在点击登录查看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礼堂椅、主席桌椅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四)预算金额:36.231万元

(五)最高限价:无。

(六)采购需求:为徐州市泉山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泉星小学、火花学校、锦绣中学采购礼堂椅,主席桌椅等。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6 项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是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谈判文件提供时间:****至****(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地点:徐州市****

(三)获取时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线下报名:

请各供应商在购买谈判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加盖鲜章)一套:

①报名表(自行下载)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不限,注明被授权人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否则不予接受。

本项目共分一个包。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四)售价:300 元/套,电汇或现金,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14点30分(北京时间)

(二)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逾期提交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开标地点:徐州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信用信息

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

④“信用中国(江苏徐州)”网( http:****);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审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潜在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潜在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许情情 联系电话: ****

地址:徐州市****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属于同一实际控股人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等。

特别说明

1.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2.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徐州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徐州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情情

电话:****

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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