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人民医院采购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项目设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关于区人民医院采购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项目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9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货物的配送、安装调试、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关于区人民医院采购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项目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关于区人民医院采购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项目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 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税证明(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未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0)供应商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代理商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该产品备案证或注册证。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时间: ****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供应商须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同时线下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壹套(U盘随正本密封)若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线上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线下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同线上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线下提交响应文件地点:西安市****
(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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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铜川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段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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