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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昌华里(15区)城市更新补短板项目电梯采购安装招标公告-采购公告

甘肃金昌 全部类型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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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金昌市昌华里(15区)城市更新补短板项目电梯采购安装招标公告-采购公告
标包信息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标包合同估算价(元)
金昌市昌华里(15区)城市更新补短板项目电梯采购安装 **** 货物 ****

金昌市昌华里(15区)城市更新补短板项目电梯采购安装

招标文作

项目编号:****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日 期:2024年11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招标须知 …………………………………………………………-4-

第三章 合同格式 …………………………………………………………-10-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1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金昌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金昌市昌华里(15区)城市更新补短板项目电梯采购安装

3、工程规模:拆除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市规划设计院2栋办公楼及1栋住宅楼52户,新建19层商住楼2栋108套,总建筑面积23086.5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684.3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402.2平方米。

4、项目总投资:约10473.5万元。

5、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6、服务内容: 采购并安装6部电梯,具体参数如下:

载 重(公 斤):

1000

井道顶层高(毫米):

4750

速 度(米/秒):

1.75

底 坑 深(毫米):

1800

提 升 高 度(米):

61.4

轿 厢 尺 寸(毫米):

1500*1600

楼 层 数 (层):

地上19,地下1

轿 厢 高(毫米):

2400

停 站 数 (站):

20

开门方式:

中分门

井 道 宽(毫米):

2200

厅 门 数 量:

20

井 道 深(毫米):

2200

井 道 要 求:

全混凝土

功能及装修要求如下:

驱动系统:

原厂原品牌

控制系统:

原厂原品牌

安全系统:

原厂原品牌

门机系统:

原厂原品牌

轿门、壁板:

砂面不锈钢

轿内操作面板:

发纹不锈钢

厅门:

发纹不锈钢大门套

功能配置:

标准功能+无线五方通话

7、服务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日历天完成电梯采购及安装。

8、招标控制价:20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2、电梯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参数 V≤2.5m/s(新证),许可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且许可参数符合本次招标所需参数要求;代理商应有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许可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参数 V≤2.5m/s(新证),许可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且许可参数符合本次招标所需参数要求;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5、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真实,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以PDF 的格式上传。

三、招标方法

1、本次招标各投标人只能报价一次,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2、参与招标的各投标人应如实慎重填写所报价格,错误填写报价者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结束后以在系统报价结果为准。成交人无故拒不履行招标结果造成项目延误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并重新组织招标。

3、招标人将参照网上招标结果, 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无效报价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或被认定为低于成本价);

4、中标单位在项目成交后5日内,须提交一整套完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须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单、完整的服务方案等相关资料,并逐页加盖公章),纸质版胶装成册(一正二副,电子版一份) 送至招标人,请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四、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采购交易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金昌) (https:****. 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五、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报价截止时间

1、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 ****18时00分(投标人请登录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金昌)(http://61. 178.200.56:11003/homePage)上传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PDF版加盖公章);

2、招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11月 22日 12 时 00 分(通过资格审查进入报价环节的投标人自行报价,只能报价一次,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 。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金昌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金昌市****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

第二章 投标须知

1. 下述关于本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招标人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金昌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

项目名称

金昌市昌华里(15区)城市更新补短板项目电梯采购安装

3

服务内容

采购并安装6部电梯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2、电梯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参数 V≤2.5m/s(新证),许可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且许可参数符合本次招标所需参数要求;代理商应有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许可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参数 V≤2.5m/s(新证),许可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且许可参数符合本次招标所需参数要求;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5、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真实,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以PDF 的格式上传。

5

招标办法

1、本次招标各投标人只能报价一次,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2、参与招标的各投标人应如实慎重填写所报价格,错误填写报价者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结束后以在系统报价结果为准。成交人无故拒不履行招标结果造成项目延误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并重新组织招标。

3、招标人将参照网上招标结果, 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无效报价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或被认定为低于成本价);

4、中标单位在项目成交后5日内,须提交一整套完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须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单、完整的服务方案等相关资料,并逐页加盖公章),纸质版胶装成册(一正二副,电子版一份) 送至招标人,请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6

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投标活动和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违法违规现象。

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8

勘察现场

不组织

9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1

装订要求

不允许活页装订(须采用胶装),否则招标人对于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招标方式

本项目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限额以下阳光交易系统”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13

其他

备注:参与投标的各投标人应如实慎重填写所报价格,错误填写报价者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结束后以在系统报价结果为准。成交人无故拒不履行招标结果造成延误采购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并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经招标人同意后,项目将重新组织招标。

2. 总则

2.1 项目概况

2.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1.2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资金来源

2.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详见公告内容。

2.2.2 本次招标范围: 详见公告内容及要求。

2.3 投标人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规划的资质条件。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财务状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信誉: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单位) ;

(2) 被责令停业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质量问题的;

(6) 因勘察责任事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2.4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2.5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6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7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8 踏勘现场

2.8.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2.8.2 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8.3 招标人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9 投标预备会

2.9.1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3. 招标文件

3.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 招标公告;

(2) 投标人须知;

(3) 合同格式;

(4) 投标文件附表和格式;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4. 投标文件

4.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

4.1.1 投标文件部分须包括: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加盖鲜章) ;

(3)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鲜章) ;

(4) 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

(5) 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6)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4.1.2 技术文件包括;

(1) 技术服务方案;

(2)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4.2 投标文件格式

4.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4.1条中规定的内容,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4.2.2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等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4.2.3 投标文件封面上必须详细注明项目名称等字样。

5. 评标

5.1本项目为最低价评审法

6.合同授予

6.1 定标方式

最低价中标。

第三章 合同格式

电梯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

釆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与乙方就 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 词语定义

(1)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以及补充合同,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所提到的所有文件。

(2) 合同价款:系指合同约定的、在乙方全面地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包括根据合同规定所作的调整。

(3) 设备:系指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的电梯及其相关的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

(4) 服务:系指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安装、检验、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工作。

(5) 施工场地:指甲方提供的、用于乙方安装设备和提供服务的场所。本合同施工场地, 位于 工程工地现场。

(6) 施工、安装:在本合同中施工与安装,可等同使用。

(7) 验收:指设备完成安装,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验合格并岀具特种设备运行许可文件的活动。

(8)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9)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正文及附件条款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规格

(5)经双方确认的电梯布置图纸。

合同履行中,双方就有关合同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合同范围和内容

1、 本合同标的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负责电梯的制造(供应)、安装、验收(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验合格)、质量保修责任等工作。

第三条合同双方义务

一、 甲方义务

1、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供货安装要求,并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补充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后 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2、 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施工场地内运输道路畅通,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 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4、 甲方委派现场代表负责监督、检查设备、工程质量,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岀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问题,并参与设备、初验、验收和签证工作。

5、 在具备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设备、工程验收申请后 个工作日内对设备、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

6、 如有隐蔽工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后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否则视为认可。

7、 甲方要求乙方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甲方人应当同时向乙方人提供货物款支付担保。支付担保金额同履约担保金额。

二、 乙方义务

1、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负责设备的制造、供应、安装、 保期保修工作。

2、 乙方应配合甲方要求及土建进展情况进行供货和安装电梯,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以配合甲方进行调整。

3、 乙方应按甲方的工期要求,提前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有关技术交底资料,包括准确无误的基础施工图,并配合甲方进行基础施工。

4、 乙方应委派现场代表,该现场代表应持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5、 乙方应免费提供设备配件及专用操作维修工具各一套,应免费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其达到技术熟练程度。

6、 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及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在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相关的损坏或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7、 按相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岀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8、 如有隐蔽工程,隐蔽前应提前 个工作日通知甲方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未通知甲方而自行隐蔽的无效。

第四条 供货、安装计划和工期

1、 交货期: 日历天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以及最终验收合格(含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电梯准用证)。

2、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编制并提供供货、安装计划,包括合同分批的供货和安装时间等。

3、 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延误工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工期相应调整。

4、土建进展情况有变化的,甲方应提前5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相应调整供装工期。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 合同价款

1、 合同价款: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

2、 上述合同价款,包括设备制造、供应、运输、安装、验收以及质量保修所需要的价款, 即包括:设备、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质保、保险、劳务、管理、检测检验、验收验证、税金以及其他与此有关的费用。

配合费: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将存在与总承包单位配合协调的内容与事宜(如:使用总承包单位的脚手架、机械设备、水、电、临时设施以及其他施工配合事项和所产生的费用等),由乙方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并在进场前签订双方配合协议。本工程报价已包含相关配合费,甲方不另行承担相应的配合费,因双方配合问题(非甲方原因)所产生的费用均不予签证。

二、 合同价款支付

1、 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 % 作为预付款,并作为定金。

2、 在设备运达安装现场并经甲方开箱验收合格后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

在乙方要求付款前,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3、 在设备完成安装、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验合格并办理移交后的 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预留合同价款的 %作为质保金。

4、在质保期届满时乙方应提岀质保金结算申请,甲方应在收到申请后 天内组织复检、办理保修终结手续(扣除按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和违约金),并将剩余合同价款结清支付给乙方。

5、每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发岀付款通知书,并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资料,甲方应及时审核付款。每项付款时,乙方应提供国内有效的等值发票。

第六条质量和安全要求及验收

一、 质量和安全要求

1、 质量和安全要求,包括电梯定货技术要求、工程项目电梯技术参数一览表以及合同其他约定。

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应具备安全设备认证书和质量合格证书,应是乙方原厂生产的全新设备,符合国家颁布的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技术条件,满足设备系统运行功能。

二、 设备检测检验

1、 乙方应在发货之前,应对设备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岀具设备符合要求的质量证书。

2、 在设备运抵施工场地后,甲方或甲方会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对设备的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进行检验,核对无误后设备方可进场安装。

3、 在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设备质量或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发现设备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甲方应申请法定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并有权根据其检验证书及质量保证条款按合同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三、 设备技术资料

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准备与合同设备相符的中文技术资料,并于合同生效后 7 天内提交给甲方,例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

2、 设备运至施工场地时,乙方应提供完整的原厂资料,中文安装资料及安装图纸。

在开箱验收时,乙方应提供设备岀厂合格证、装箱单、设备试验报告单、操作维护技术说明书、“三包”保修卡、设备及相关材料的国际、国内安全设备认定书和质量保证交甲方确认。整机或配件为进口设备的,还应岀具设备的生产厂家资料、原产地证明、进口许可文件、海关完税证明、进口关税证明,保证达到甲乙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中的功能。进口设备的外文资料乙方应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中文翻译资料。

3、设备完成安装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按照规范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

四、验收标准和验收工作

1、 质量、安全检验标准:

(1)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

(3) 《电梯技术条件》(GB 16899);

(4)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10);

(5) 国家、省和市有关电梯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规定;

(6) 合同约定的其他技术规格、技术文件。

2、 设备的供货安装验收应以合同约定的规范和标准为依据。

3、乙方在安装完工并整理好验收资料后应通知甲方验收,对电梯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并经甲方现场代表签字确认并通过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验合格,方可移交使用。

工程竣工并经监督检验合格后,乙方应及时将技术资料移交甲方,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第七条安全生产

1、 乙方人应遵守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的,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生产,保证设备制造、安装、运行符合安全要求。

2、 乙方应在设备制造、运输、安装等过程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3、 因乙方违反国家安全规定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质量保修

1、 本合同设备质量保修期(质保期)为 年,自设备完成安装并通过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验合格且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2、 在质保期内,对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电梯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以及电气元器件和其他易损件等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当负责免费维修或者更换。对未列入的,乙方可向甲方收取更换的材料、部件的成本费。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不及时维修,甲方或物业公司可另请人员修理,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如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 在质保期内,乙方至少每月1次派员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并跟踪了解电梯运行情况,建立用户跟踪卡,对电梯运行情况作好跟踪记录。

4、 本设备实行国家“新三包”政策,乙方对设备向用户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在质保期届满后,设备保养维护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方式等有关事宜由乙方与甲方或其指定的物业公司另行签订维护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否则,违约方应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按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0.4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安装并通过验收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价款的0.4%。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价款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 乙方提供的设备品牌、规格、型号等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或提供的设备非乙方原厂生产的设备,甲方可拒绝验收,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更换,并向甲方支付该项设备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

5、 乙方提供的设备、安装或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或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更换、维修、整改直至通过验收,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经济损失。

上述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或履约担保中追偿。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争议的,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施工现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它

1、 分包:若乙方将设备安装、保修等服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分包人的资质应满足合同约定。合同未约定的,应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2、 保险:

(1) 乙方应为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及其在制造、运输、安装及验收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2) 乙方应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所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保险事故发生时,合同双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 支付担保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同等金额的货物款支付担保。

4、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障甲方在使用其设备或设备的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岀侵权指控,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 陆份,甲乙双方各执 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下述附件为本合同的共同组成部分:

甲(购)方: 乙(销)方: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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