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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九小学校溪韵楼改扩建项目施工劳务分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人**楚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所在地区:**省,**市一、招标条件本**市第九小学校溪韵楼改扩建项目施工劳务分包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9万元,招标人为**楚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市第九小学校溪韵楼改扩建项目包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业主(监理)、总承包单位指令)内全部施工劳务工程,具体施工以总承包单位确定为准,与其他工程分包单位之间协调配合工作费用己包含在报价中,乙方必须积极配合。(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市第九小学校溪韵楼改扩建项目施工劳务分包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市第九小学校溪韵楼改扩建项目施工劳务分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相应财务报表);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2.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提供的内容要完整清晰2.6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8日08时30分到2024年11月22日18时00分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30日15时00分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11月30日15时00分注:报名请发邮件(邮件需要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联系人:刘工邮箱:(略)@#@null@#@null@#@学校溪韵楼改扩建项目施工劳务分包项目@#@null@#@null@#@2024年11月18日11时39分至2024年11月22日23时59分,(略)@#@null@#@2024年11月30日00时00分@#@刘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