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92276.5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
绿化率(%): | 10.000≤ | 建筑限高(米): | ≤36.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批发市场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批发市场用地 | 92276.5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37 | |||
起始价: | 50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点击登录查看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点击登录查看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在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拍卖方式出让报名截止时,若竞买人不足两家,取消竞拍活动,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 8:00 时至 2024 年 12 月 20日 9:00 时。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并设有保留底价,未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3.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与出让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之日起 10 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宗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未竞得者所交纳的保证金,在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5.竞得人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拍卖(挂牌)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条款》。 6.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 50%(含竞买保证金),剩余 50%出让价款在出让合同签订后 12 个月内付清。分期支付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l 年期贷款市****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望江县政务新区C区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望江支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