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水务(扬州****
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经济开发区三江大道 31 号
2.2 建设规模:
项目规模维持污水处理厂现有处理规模 2.5 万 m3/d,对现有工艺路线进行提标改造,需
提标至《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中表 1 的 B 标准。涉
及工程内容主要包括:
(1)新建提标工程单元。包括新建厌氧池、高效澄清池、除臭设施,以及其他附属建
(构)筑物。
(2)厂区原有电气、自控系统提标改造。配合本次提标工程,对厂区现有供电、自控
系统进行提标改造。
(3)新建工程与污水厂原有设施的衔接。包括工艺管路、电气自控线路、排水系统、
供水管网等管线,以及道路、绿化等公用工程,实现新旧厂区的结合。
(4)原中控、化验中心实际使用情况已跟不上目前的运营和环保要求,结合现状办公
情况,新建中控化验楼
2.3 设计服务期限:
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合同签订后 5 日历天完成项目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项目申请报告或可研批复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设批复后 15 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
计,设计服务期限最终需无条件满足项目施工进展要求。
2.4 招标范围:
包括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在项目
实施期间(施工、竣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的设计服务等,具体内容报名后可详见招
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
权利,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及
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2 个同类项目
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inde
x.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
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3.4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至少 1 项同类项目设计经验。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前,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
交易平台https:****注册账户,下载“投标管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
件。(报名时不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软件操作问题请咨询客服电话 400-0809-508、400-06
66-060)
4.2 本招标项目收取平台服务费,通过投标管家报名时扫码支付,售后不退,具体金额以扫
码处提示为准,发票获取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 10.1 项。
4.3 投标人缴费完毕即为报名成功,可使用投标管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
交易平台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2 递交标书前,投标人需自行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加
密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通过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管家)进行远程开标、评标
7.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7.1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2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以下平台发布,经
其他平台转载无效。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
9. 监督邮箱及电话
监督邮箱:****@cebenvironment.com.cn
监督电话:****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光大水务(扬州)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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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深圳市****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cebenvironment.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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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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