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嘉荫县****点击登录查看 ,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为 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嘉荫县****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嘉荫经济开发区提质扩容建设项目(园区道路及市****
2.2建设地点:黑龙江嘉荫经济开发区
2.3建设规模:1.新建园区****
2.4计划工期: 376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2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招标控制价金额:5813万元。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
3.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3年指****至公告发布日之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进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3.7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至公告发布之日后)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3.1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省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17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含图纸)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09时00分;
5.2开标时间为****09时00分。
5.3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及地点
6.1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6.2开标地点: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嘉荫县****
联系人:辛宏亮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泉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哈尔滨市****
邮政编码:150000
联 系 人:刘燕燕
电 话:****
电子邮箱:****@1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