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普宁市****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录入错误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商务部分内容更正前:
商务响应 (12.0分) | 投标人提供2021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同类业绩得3分,最高得12分。(注: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采购文件商务部分内容更正后:
类似项目业绩 (12.0分) | 投标人提供2021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同类业绩得3分,最高得12分。(注: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4.根据揭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试行)的通知》(揭市财采 (2023) 2号)的文件精神,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按照本公告附件《揭阳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采购代理机构)》填写单位名称,且在1至3项的评价指标填写评分,然后打印后加盖公章,在项目开标时间之后扫描件发送到邮箱****@163.com。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
(1)投标人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
(2)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普宁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广东省普宁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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