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日常维修、零星绿化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某部日常维修、零星绿化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
2.3建设地点:南阳市
2.4招标范围:日常维修、零星绿化服务
2.5服务期限:1年
2.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军队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2.7 其他要求:由于项目名称、人员、要求、金额等的不确定性,本次招标将采用有限数量制,按投标人综合得分高低取前三名合格单位入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务资格条件;
3.2 营业执照: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财务要求:供应商近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信誉要求:
3.5.1供应商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2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且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https:****;
3.5.3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
3.5.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转包和分包。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5.1、申领时间:****至****,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申领地点:南阳市
5.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5.3.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3.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5.3.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
5.3.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3.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5.4、申领方式:现场领取(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时间:****上午9:30
6.2、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阳市某部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
监督部门:某部
联系人:闫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