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日期 **** 09:00
截至日期 **** 17:00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位于武威市**** | 项目编号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
标的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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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甘(2020)凉州****≤25%,绿地率≥30%。 2.转让标的使用权终止年期:根据甘(2020)凉州区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权证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甘凉出[2020]1号),土地使用期限为****起****止,至估价期日,住宅用地剩余使用年期为62.26年,商业用地剩余使用年期为32.26年,本次估价对象的土地使用年期住宅用地按62.26年设定,商业用地按32.26年设定。 3.转让标的四至:东临规划道路,南临绿化用地,西临绿化用地,北临规划道路。 4.土地级别:经查《武威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待估宗地在武威市基准地价住宅四级、商业五级覆盖范围内。 5.土地现状:现状为待开发建设用地,宗地形状较规则。土地开发程度宗地红线外“七通”(即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通暖、通气),宗地内“场地平整”。 6.土地他项权利:宗地无抵押权、担保权、地役权、地上地下权等他项权利。 7.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不包含转让标的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过程中应缴纳的相关税、费。转让标的在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8.转让标的移交前产生的水、电等及其他费用由转让方承担,转让标的在办理水、电等相关事项的入户或登记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万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甘肃方家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履约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点击登录查看总经理办公会纪要2024年第15次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纪要2024年第23次 | |||||||||||||||||||||||||||||||
特别 告知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转让须知、转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3.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转让公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4.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内应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审查、勘验和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5.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向转、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6.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7.本公告事项如有变化,届时将发布变更公告。 8.附件:《产权交易合同》,本次《转让公告》所附《产权交易合同》的内容为土地转让的实质性要求、意向受让方报价即视为认可《产权交易合同》的内容,《产权交易合同》的内容原则不进行调整或修改。 | |||||||||||||||||||||||||||||||
交易 条件 | 资金交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确定受让方后次日,转、受让方签订《成交通知书》《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须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
标的交付标准 | 建筑物投影范围内以±0.000标高为准,其余区域以现状移交。 | |||||||||||||||||||||||||||||||
转让方式 |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转让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按要求并在公告期内携《现场踏勘确认书》到甘交所集团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报名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至挂牌截止日17:00前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完成E交易(www.ejy365.com)注册并报名,取得参与交易资格。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 2.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规划条件等相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 3.意向受让方应于确认为受让方的次日签订《成交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4.《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受让方按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后,转让方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或按政策要求办理预告登记手续)的应由转让方提供的相关文件(包括土地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不动产权属证书、作价出资合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等),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手续。转让标的在办理转移登记时按规定应缴纳的有关税、费不包含在本次产权转让的成交价款内,具体费用依据国家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5.因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非转让方因素引起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宗地面积勘测误差)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6.转让事宜如有变化,以变更公告为准,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等产权交易文件。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报名资料及竞价前请务必遵照《转让公告》《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和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 ||||||||||||||||||||||||||||||
现场展示 |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9:00—****17: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2845.6万元,截止挂牌截止日17:00:00,按系统提示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3.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付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确定受让方后次日签订《成交通知书》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确定受让方后次日签订《成交通知书》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7)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交割标的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 |||||||||||||||||||||||||||||||
附件下载 |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吕经理**** 陈经理****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兰州市**** | |||||||||||||||||||||||||||||||
技术支持 | 400-828-9082 | |||||||||||||||||||||||||||||||
其他 | 网址:甘交所集团网站www.gscq.com.cn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jy.gansu.gov.cn 微信公众号:GSCQ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