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清河颐高新经济产业园(荣锦湾)前期物业服务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清河颐高新经济产业园(荣锦湾)前期物业服务项目位于清河县****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占地面积27089.86㎡,总建筑面积79600㎡,幢数:8幢,总户数445户,项目交付时间为:****,现对该项目前期物业服务进行招标。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前期物业服务的全部内容。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承担本项目物业服务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任项目经理经过相关职业技能培训;
3.1.4其他要求:(1)投标人已纳入河北省物业服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且信用合格;(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邢台市****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0:30 ,地点为邢台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邢台市****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邢台市****
联系人:卢帆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