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 18:00:00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1号楼负1楼药店招租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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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2,889,000.00元/3年总租金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连云港金晟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连金价评报字【2024】第54号 | |||||||||||||||||||||||||||||||||||||
租金底价(元) | 2,889,000.00元/3年总租金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1W111308 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蒋晓东 经济类型:事业单位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关于同意点击登录查看国有不动产出租的批复 连开社【2024】104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连云港市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
特别 | 1.本次标的为点击登录查看1号楼负1楼药店招租,面积约120平方米,租金底价为2,889,000.00元/3年总租金,租赁期限为3年,成交价为3年总租金,租金固定不变 ,承租押金为100,000.00元。 2.本次招租标的仅用于经营零售药店,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用于经营高污染、高噪音、扰民、危险品、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解除场地租赁合同,承租方必须在接到通知7天内无条件将房屋交还出租方,因承租方违约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3. 装修期限为10个自然日,租赁期限自出租方书面通知进场后第11个自然日起计算。 4.本次招租标的按交付时实际情况交付。房屋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及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5.意向承租方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招租标的的状况,决定报价,并对自己的出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6.招租标的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承租方在租赁中应缴纳的水、电、气、物业等有关费用。租赁交付后承租方每月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上月水电气费用、中央空调制冷、供热分摊费用及公共能耗管理费用,公共能耗管理费用标准为1500元/月,如拖欠相关费用直接从承租押金中扣除。 7.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金。 8.承租方应接受招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9.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10.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连交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项目及承租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连交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意向方如对连交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方式将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的账户。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全程系统冷链管理,提供配送到家服务。 6.具备符合资质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需至少配备两名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 7.承租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租活动; 8.意向承租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租工作。 10.意向承租方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8:00前完成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否则将不具备承租资格。 | |
标的交割 | 详见《租赁合同》(模板)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销售价格合理,相同产品价格不高于周边“零售药店”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如因价格高于周边同类价格受到病人及其家属投诉,经院方核实后须给予投诉人相应赔偿。 2.承租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处方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事药品等经营活动。 3.承租方按照经营许可证所列范围、核定项目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 4.承租方所有经营的药品目录,须经医院药学部审核,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才能采购、销售;所有经营的耗材目录,须经临床医学工程部审核,报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才能采购、销售。 5.承租方不得销售医院在用品种(含临时采购)、不得销售与医院制剂功效相似的品种。 6.承租方自觉接受医院行风办、监察室、药学部、临床医学工程部等部门监督与考核。 7.承租方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医药购销领域职业道德规范,不得违规开展临床(病区、门急诊等)促销活动。 8.承租方需优化服务流程,简化服务手续,方便病人及其家属,并符合医院要求。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自助交易管理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招租人不统一组织对项目勘察,意向承租方可自行勘察,标的原地展示。 联系人:司先生,联系电话:****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 08:30至 **** 18:00 | |||
报名手续 | 1.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本次招租不能成交; (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 2.报名资格申请: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前,登录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e交易平台)(http:****。 3.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章程复印件;(3)企业同意承租标的物的内部决策文件;(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参加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下载);(6)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页面打印;(7)经营范围承诺书(附件下载);(8)《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承租申请书》(由产权交易所提供);(9)《竞价须知》(附件下载,每页均须盖公章);(10)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12)具备全程系统冷链管理,提供配送到家服务(提供相关承诺书);(13)具备符合资质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需至少配备两名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2024年7月-2024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网络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的视为报名不合格。) 4.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须于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前向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允许代付,以到账为准,且不计利息)。 5.交易保证金交纳后,视为已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承租意向行为不可撤销。 6.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况,取消其该次竞价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e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或其注册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2)如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有效到达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或非以本人名义交纳保证金,则该报名人不具备承租竞价资格。 (3)出租方认为意向承租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2.报名人应于挂牌截止日18:00前以本人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至以下账户,本次交易支持数字人民币结算: a.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连云港分行营业部 账 号:**** b.数字人民币账户 钱包名称: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钱包编号:****0615 (备注:转账时务必注明“报名人名称、xxx标的保证金”字样,如:“张三xxx标的保证金”。) 3.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本次交易;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方式将每年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的账户。 4.处置方式 (1)当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本次招租不能成交时,该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返还;当承租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返还,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交易机构佣金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将原路退回。 (2)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a.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符合条件且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b.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c.在竞价过程中以租金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d.在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e.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承租方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在扣除交易机构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违约金付至出租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交易机构等相关损失,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承租方进行追偿。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 09:00-09:3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20 | ||
服务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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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崔女士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连云港市**** | |
技术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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