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阳光棚建设施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点击登录查看阳光棚建设施工项目(二次)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编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1工程特征:本项目为点击登录查看阳光棚建设施工项目(二次),项目位于和田地区皮山县****
项目内容:阳光棚504.5平方米,门式钢架,高8.85米;包含土建、装饰装修、电气设备、采暖和给排水等工程。
2.2建设地点:和田地区皮山县****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工期 | 招标控制价(元) | |
点击登录查看阳光棚建设施工项目(二次) | 和田地区皮山县**** | 60天 | ****.23元(含暂列金4万元) | |
2.4计划工期:详见建设规模,计划进场开工日期:开工令规定日起算。
2.5招标范围:项目位于和田地区皮山县****
如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则该项目招标失败。
2.6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采购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须满足有关规范、规定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技术规范要求。
3.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应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工商、税务等手续合法齐全有效,在近3年军地投标中无不良记录。
3.2投标人至申领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投标供应商承诺声明》】。
3.4投标人具备良好信誉,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投标供应商承诺声明》】。
3.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无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说明)。审计报告正文应有审计机构公章,以及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3.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工商、税务等手续合法齐全有效,在近3年军地投标中无不良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疆外企业须有进疆备案资料。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管理人员:
(2.1)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职称,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无不良执业记录;
(2.2)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职称,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无不良执业记录;
(2.3)项目专职安全员需具备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员,无不良执业记录;
(2.4)以上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人、证、社保合一。
注:以上人员均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且须提供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的人员需无不良记录,疆外企业以上人员且均须在进疆备案册中,否则不予认可。
3.7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有效的外省队伍进疆备案手续或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备注: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质、人员、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资质、人员、业绩等材料。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不得通用。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10时00分至11月26日19时00分(咨询时间为每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3:45,下午16:00-19:00)。
5.2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人员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发送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段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163.com。
5.4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不能以个人名义汇出)账户汇出至:
投标保证金缴纳需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2 月1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1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代理机构):新疆乌鲁木齐市****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6.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3.4法定代表人未提供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明的;
6.3.5未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6.3.5未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
6.3.6未提供授权委托人本单位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内社保证明(盖章原件)的;
6.3.7授权代表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媒介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
邮 箱:****@163.com
地 址:乌鲁木齐市
监督人:张助理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