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高安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9时00分(北京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高安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8万元
最高限价:378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高安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1 | 批 | 378万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在收到发包人每批次采购计划清单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5.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资格审查环节将进行核查)
6.参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2023〕8号)文件精神,在招标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无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证据证明有关供应商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可以拒绝其参加采购活动。
7.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但必须取得省级以上(含)公司的授权函。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00:00 至 ****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9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高安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高安市瑞阳新区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高安市****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琴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