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按期、优质完成我单位承接的工程项目,我司拟将猴嘴中心片区生态防护林绿化工程(诺泰生物制药东门对面停车场)承包范围内的石子进行采购询价,择优选取合作伙伴。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要求
1、工程名称:猴嘴中心片区生态防护林绿化工程(诺泰生物制药东门对面停车场)
2、工程内容:包括石子回填、摊铺平整,具体内容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及甲方指令。
3、招标最高限价:6万元(除税价)
4、工程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5、供货周期:暂定 2024 年 11 月 23 日开始供货, 2024 年 11 月 26 日结束,实际供货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6、交货方式:送货到场、卸货落地。(交货地点参见工程概况中工程建设地点)
7、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合格,符合相关国家质量标准及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并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等原件给招标人审看。
三、投标报价:
1、本次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
2、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中标 ,评标价=除税总价
四、投标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3、报价表(加盖公章)
说明:投标人需按附表格式填写并填上开票税率,投标文件需提供上述完整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文件真实性负责。若以书面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密封,封签上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日期,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人名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1、计量方式:按实结算;
2、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全部货物到场验收合格后,满3个月后付清,不计利息,需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其他要求
1、本须知中给出的工程概况不应认为是绝对准确的,概况中有关数据的实际情况应以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及甲方出具的书面通知为准,招标人不承担因本概况任何数据等的错误描述而可能给任何他方带来的损失或损害的责任。
2、招标清单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具体工程量以实际施工发生为准,按实结算。
3、中标单位能满足我司各项施工要求,服从甲方、发包方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进行控制并使甲方、发包方和监理工程师满意。
4、供应商按要求将石子送至指定位置,工地以外的运输及协调等工作由供应商负责。
5、石子的含水量不得超过2%,如有超出,则按照甲方的试验测定的每批材料的实际含水量扣当批材料的水分重量并在收料单上注明,由供应商承担相关检测费用并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6、招标人有权对于进场的石子等材料进行抽检,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抽检要求。具体抽检方法为将所供材料运至招标人指定称重地点进行过磅,若抽检过程中发现实际抽检材料净重与该收料单不符时,则该工程所有材料均按抽检的情况等比例扣减,类似抽检不限时间、不限次数,最终结算时按所有抽检结果最大比例扣减。抽检不合格后,期间所有产生的称磅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7、当需要使用材料时,甲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无论白天、黑夜必须在通知要求的供应时间,把甲方所需石子等送至指定地点。
8、供应商提供的石子材料必须满足相关性能检测要求,如果提供的石子材料经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不合格,由供应商承担相关检测费用并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9、供应商所属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管理及调配。
七、报价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6号(近金桥路路口)新海连市****
2、截止时间:****15:30
3、开标时间:****15:30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邀请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6号(近金桥路路口)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九、监督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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