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关于陕甘鄂尔多斯盆地南部彬县-长武地区油气勘查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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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自然资临用〔2024〕9号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采油一厂:
你单位报来《关于在长武区****点击登录查看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咸自资发〔2022〕76号)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陕甘鄂尔多斯盆地南部彬县-长武地区油气勘查项目临时用。用地涉及长武县,项目占地总面积0.9836公顷,其中农用地0.9836公顷。临时用地主要用于石油勘探使用。
二、你单位是土地复垦的责任主体,在使用期限内不得在用地范围内修建永久性建筑物。自临时用地使用期满之日起1年内完成土地复垦。由临时用地所在的县****
三、你单位是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从源头上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
四、你单位要严格按照《陕西省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办法》要求,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逐一落实防灾主体责任,对评估报告提出的防治措施建议逐条进行落实,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巡查监测,从源头上减轻工程建设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的风险,全力避免因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发生。
五、该项目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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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长武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