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
各潜在投标单位:
南城县****
一、南城县****
二、原招标公告中第六条2点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下午17时前。
现修正为: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下午17时前。
三、原招标公告第八条2点
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上午09:30分
现修正为:
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上午9:30分
四、原招标公告中:第八条8.3开标地点(报价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二)厅)。
现修正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一)厅)。
五、原招标公告中:三、工期暂定45天
现修正为:工期暂定30天
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关注答疑文件,并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如未及时关注答疑文件及按要求投标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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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