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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2024年10月28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徽亳州 全部类型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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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涡阳县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6(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9324.01平方米 宗地坐落: 雪枫路东侧、石弓山路北侧
年限: 40年 容积率: ≤2.5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零售商业用地 9324.01
投资强度: 保证金: 32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154
起始价: 1600万元 加价幅度: 500万元
宗地编号: GY2024-111 宗地总面积: 88505平方米 宗地坐落: 星园大道东侧、纬六路北侧
年限: 40年 容积率: ≤2.5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零售商业用地 88505
投资强度: 保证金: 278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156
起始价: 13900万元 加价幅度: 500万元
宗地编号: GY2024-107 宗地总面积: 59394平方米 宗地坐落: 包河路南侧、福宁路西侧
年限: 70年 容积率: 0.000< 并且 ≤2.000 建筑密度(%): ≤25.000
绿化率(%): 40.000≤ 建筑限高(米): ≤80.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59394
投资强度: 保证金: 30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143
起始价: 15000万元 加价幅度: 500万元
宗地编号: GY2024-204 宗地总面积: 10531平方米 宗地坐落: 高炉镇丹石路西侧、污水处理厂北侧
年限: 20年 容积率: 1.0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二类工业用地 10531
投资强度: 保证金: 476.81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157
起始价: 476.81万元 加价幅度: 5万元
宗地编号: GY2024-109 宗地总面积: 13162.22平方米 宗地坐落: 集贤路东侧、龙山路南侧
年限: 40年 容积率: ≤2.5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零售商业用地 13162.22
投资强度: 保证金: 42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155
起始价: 2100万元 加价幅度: 500万元
宗地编号: GY2024-114 宗地总面积: 22092平方米 宗地坐落: 闸北路东侧、上清路北侧
年限: 40年 容积率: ≤2.5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零售商业用地 22092
投资强度: 保证金: 696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153
起始价: 3480万元 加价幅度: 50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在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人在参加宗地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 1 次)以上有效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GY2024-111和GY2024-107首次加价幅度为500万元/次(后续由拍卖师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加价),GY2024-109、****、GY2024-114加价幅度为10万元/次(或其整数倍)。 2.竞买人在提交报名申请时,须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3.竞买人在提交报名申请时,须提供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竞买人资金信誉良好的资信证明。 4竞买人在提交报名申请时,须提供“地块接收承诺函”,竞得地块后按出让公告等约定时间与出让人签订《交地确认书》接收土地。 5.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拟申请竞买地块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我局书面提出。 6.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7.GY2024-204号宗地采取土地连同地上建(构)筑物及其他附属物一同以公开方式出让(建(构)筑物及其他附属物评估价值价为409.8155万元),成交后的溢价部分为土地价值。竞买人报名时应分别提供土地和建(构)筑物及其他附属物竞买保证金到账证明。 8.竞得人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土地成交公示期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作竞得地块的土地出让金(不计息)。 9.GY2024-109、****、GY2024-111、GY2024-114地块自持面积不得低于计容建筑面积的50%,自持年限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一致。自持建筑面积位于地上,具体位置和面积需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委员会审批的规划设计方案中予以明确。 10.GY2024-204宗地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含竞买保证金),逾期不支付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GY2024-109、****、GY2024-111、GY2024-114、GY2024-107宗地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缴纳50%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分期缴纳的余款6个月内缴清,逾期不支付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11.GY2024-107宗地需配建养老设施且养老设施需设置在一层。 12.GY2024-204号宗地推行“交地即办证”。 13.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出让人交付土地。 14.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后的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15.依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安徽省自然资源市****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涡阳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涡阳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涡阳支行、涡阳农商银行营业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涡阳县支行、中国银行涡阳支行
开户账号:********、********、********、****01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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