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60.00 万元/年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租金60万元/年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是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1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药品及医用耗材、医疗器械销售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20万元。消防押金:5万元。 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1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管理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出租标的按腾退后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6、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人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6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如原承租人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8、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9、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及其相关人员应当不存在《市**** |
租期 | 5年 |
有无免租期 | 无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具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药品、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2)意向承租方应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截图)。 (3)意向承租方须具有在三级公立医院开办药店经营、管理经验,具有医药零售连锁企业且在经营的直营店铺(提供在医院开设药店的有效协议及相关合同、药店实景照片;提供相关连锁企业营业执照)。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以上意向承租方最终是否符合条件具有报价资格由出租方确认。)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20.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绍兴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