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集告字[2024]06号 ****
经平遥县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497.8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朱坑乡喜村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40≤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24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1497.8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0.3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起始价: | 30.34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 08时00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 10时0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竞买人参加招拍挂出让土地时,需提供法人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2、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和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以及出让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三、 本次集体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平遥县自然资源局415室 获取 挂牌出让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平遥县自然资源局415室或者柳根西街行政审批大楼313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集体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兴平路司法大楼三层会议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 08时00分 至 ****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项目入驻须符合平遥县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定位及产业布局;2、项目建设须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要求;3、项目建设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开展环评工作。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柳根西街行政审批大楼313室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平遥县营商环境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遥支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