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要求,积极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加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点击登录查看面向社会征集收回收购闲置土地。
一、收回收购土地范围
拟收回收购土地应为隆昌市市辖区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本次优先征集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以及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也可以纳入收回收购范围。
二、提交资料清单
1.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意向申请书(附件1);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不动产登记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收回收购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需提供规划设计方案及分割意向方案;
5.出让金发票、购地相关税费等票据复印件;
6.其他涉及收回收购土地的必要资料。
三、申报方式
隆昌市市辖区范围内,凡有收回收购意向并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企业(个人)均可自主申报。
各申报企业(个人)请于****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隆昌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详见附件2)。
附件:1.隆昌市中心城区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报表
2.市辖区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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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隆昌市中心城区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报表
2024年 月 日
土地 权利人 | 土地坐落 | 土地用途 | 不动产权 证号 | 申报收回收购地块 | 抵押查封情况 | 合同约定开工时间 | 开发建设情况 | 备注 |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成本(万元) | 意向收购价 (万元) | ||||||||
申报企业(盖章): 联系人及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每宗地块对应申报一份申报表,如企业有多宗地块,请分开填报。
附件2
市辖区联系表
单位 |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箱 | 地址 |
邹琴 | **** | ****@qq.com | 点击登录查看六楼利用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