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八十八医院院区VI标识系统应用及楼体亮化设计与安装项目公开竞争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泰安八十八医院院区****点击登录查看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竞争谈判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泰安八十八医院院区VI标识系统应用及楼体亮化设计与安装项目 | VI标识系统应用及楼体亮化设计与安装 | 1 | 批 |
项目交货期为:确认设计后7—14个日历日内完成制作安装。
交货地点位于:泰安八十八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及满足业主方要求。
其他:预算金额:94.2万元,据实结算;采购内容:泰安八十八医院院区VI标识系统应用及楼体亮化,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商务技术需求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并合法运营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登记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军队单位无需提供本项材料);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遮盖及缺页情形将不予认可)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连续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免税企业须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
(4)供应商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查询截图);
(5)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或关联关系(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股东或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交叉的非国有企业);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许可证或吊销资质的;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被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或其下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
⑥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假冒中央企业名单】内的。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 18:00:00起至**** 18:00:00止(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 凡是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
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进行购买、下载采购文件及响应。
4.3 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泰安八十八医院院区VI标识系统应用及楼体亮化设计与安装项目文件费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4 联系人
供应商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次采购业务的联系人,在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5 客服电话
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问题请拔打客服电话400-189-8880联系咨询。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10:00:00(北京时间)。
5.2 递交说明
本项目支持电子响应文件加密递交(签章、加密);同时供应商需准备纸质响应文件盖章密封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采购平台递交。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响应;否则将无法正常响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5.3递交注意事项
5.3.1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2 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
7.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
8.其他补充
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北京第二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双榆树支行
银行账号:********8
备注:(如个人汇款请备注公司名称)泰安八十八医院院区VI标识系统应用及楼体亮化设计与安装项目标书款
付款后供应商必须按下列要求发送电子邮件提交材料并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标书付款凭证(凭证文件重命名为:供应商全称+标书款凭证)。
付款后供应商必须按下列要求发送电子邮件提交材料并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标书付款凭证(凭证文件重命名为:供应商全称+标书款凭证)。
邮件主题:泰安八十八医院院区VI标识系统应用及楼体亮化设计与安装项目GXCZ-A1-****;
邮件正文: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邮件附件:标书款转账凭证(附件命名: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标书款)
注意:个人缴纳标书款请在转款时备注单位全称。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会确认报名,确认后供应商才可在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采购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提供标书款增值税电子发票,报名期截止后代理机构统一回复发送。
代理机构邮箱:****@163.com
采购文件售后不退,采购文件仅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发售。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www.ronghw.cn)上发布。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山东省泰安市****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北京市****
联系人: 李经理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