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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镇新通路聚贤巷91号204、205、210商铺招标公告

广东珠海 全部类型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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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编号: ****

珠海市****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资产编号 单元号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交易底价 资产地址 资产类型 资产用途
南水镇新通路聚贤巷91号商铺 04040301****18 204 平方米 50.89 平方米 18.00 元/平方米﹒月 南水镇新通路聚贤巷91号 店铺 商业
南水镇新通路聚贤巷91号商铺 04040301****18 205 平方米 50.89 平方米 南水镇新通路聚贤巷91号 店铺 商业
南水镇新通路聚贤巷91号商铺 04040301****18 210 平方米 65.15 平方米 南水镇新通路聚贤巷91号 店铺 商业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珠海市南通工贸实业总公司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和确认(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竞价资质要求:无。
租赁年限:3.00。
底价总额:111776.33。

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格计算月租金的3倍。

行业要求:作办公场所及商业经营使用。

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产权情况:拥有国有产权证。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租金递增情况:1年后变租,每2年递增一次,递增方式为比例 (固定值单位为元/比例单位为%),递增值为5.00 。

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加价不低于金额0.50元。

三、报名流程
(一)竞投意向人须在珠海市****
(二)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并确认(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
(三)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
(四)可自行在网上申报或带齐资料到南水镇三资管理交易中心协助办理。
(五)取得竞投资格。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 **** 9:00 起至 **** 17:30 止,竞投人采用网上报名,也可到南水镇三资管理交易中心由现场工作人员协助进行报名。

五、交易保证金
(一)竞投意向人不得由他人代付竞价保证金 (交款人与竞投意向人名称须一致)。
(二)竞投意向人须在****日17:30前按照约定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投意向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为避免与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建议竞投意向人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
(三)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四)交易保证金金额:7211.37元。

六、竞投时间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竞投意向人请于****日9:30,开始自行网上竞投;也可携带相关资料于****日9:30前,到南水镇三资管理交易中心由现场工作人员协助进行参与网上竞投。超过指定竞投时间,视为放弃竞投资格。

七、竞投须知
1、标的物作办公场所及商业经营使用,经营期间不得干扰周边居民及商户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不得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如环境污染、噪音扰民等),禁止从事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经营活动;

2、本次出租的标的物为204、205及210号商铺,建筑面积共计166.93㎡,套内面积共计96.04㎡(详见资产单元情况一览表)。标的物以现状出租,若标的物实际面积与招租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招租公告所标示的为准;

3、中标人需遵守商铺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并按物业管理约定承担和支付相关的管理费用,物业管理费用为3.00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计收);

4、交易完成后,中标人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5、租金及物业费按季度(三个月支付一次)支付,合同签订起30天内完成第一次费用支付,其余租期支付时间按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6、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格计算月租金的3倍,合同履约金在合同签订起30天内完成支付;

7、本次招租给予中标人1个月的免租装修期,即自签订合同起免去中标人1个月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正常收取)。

8、承租方不得超出约定的经营或使用范围使用物业;

9、承租方承担物业室内的消防设备维护维修更换等相关费用,且承租方必须按照消防有关部门的要求取得消防合格证,并把相关合格证明报备给出租方后方可进行经营,消防设施设备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0、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分租、转借场地或擅自改变物业用途;

11、在合同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占用) 或出租方建设需要使用该物业时,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承租方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时合同自然解除。承租方应当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应将该物业地腾空交回出租方,承租方办理退租手续后,双方权利义务终止。如国家有补偿,补偿归出租方;

12、如承租方因个人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需提前 60 天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提出申请,双方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且承租方退还承租方已交但未能实际使用的该物业的租金和物业费;

13、承租方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净化、包绿化、包秩序);

14、租赁期满或承租方解除、终止合同,或承租方违约被出租方解除合同,或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责任的合同解除时,由承租方购买的可移动物品(如办公用品、桌椅)归承租方所有,承租方应自行搬走。物业内不可移动的装修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夹层、天花板、门窗、地板、上下水管、卫生设施、消防设施、照明系统的电线及桥架)不得拆除,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主张任何装修损失的赔偿或补偿,也不得将维修和装饰部分拆除或破坏,如有恶意损坏的,承租方应负责修复或按损坏程度给予经济赔偿,承租方可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此项费用。逾期未搬离的物品均视为遗弃物,出租方有权以合理方式处理;

15、中标人中标后,若出现自动弃标,除没收投标保证金外,中标人将失去该标的物的下次投标资格;

16、物业交付时间以出租方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17、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清楚及了解招标公告和租赁合同的内容,详细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18、最终解释权归珠海市南通工贸实业总公司。

特别提示:
1、列入委托方失信承租人管理目录库的意向竞标人,不得参与竞标。
2、合同起止日期以标的物实际交付时间为准,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珠海市南通工贸实业总公司(出租方)所有。
八、本次项目交易珠海市****

九、承包方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关规定。


十、联系方式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咨询及投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
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
指定网址: http:****/
物业租赁合同样本 珠海市****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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