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安市2024年超长期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已由黑河市****以黑市农字〔2024〕147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 ,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北安市****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安市2024年超长期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第五标段)
2.2主要建设内容:第一标段、第四标段:田块平整3905.09亩、冲沟填埋复耕0.871km、涵洞94座、过水路面6座、机耕路(砂石路)17.973km、生产路(砂石路)30.574km、沟头防护(贴坡式)9处、沟头防护(墙式)5处、谷坊22座、沟道护砌1799m;第二标段、第五标段:田块平整617.54亩、冲沟填埋复耕0.352km、疏浚排水沟0.261km、涵洞169座、过水路面40座、机耕路(砂石路)4.109km、生产路(砂石路)76.12km、沟头防护(贴坡式)10处、沟头防护(墙式)7处、谷坊8座、沟道护砌2369m;第三标段、第六标段:田块平整1405.51亩、冲沟填埋复耕2.136km、疏浚排水沟0.805km、涵洞133座、过水路面42座、机耕路(砂石路)11.245km、生产路(砂石路)76.87km、沟头防护(贴坡式)7处、沟头防护(墙式)9处、谷坊13座、沟道护砌1033m。
2.3招标控制价:(开标前15日公布)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建设地点:第一标段、第四标段:主星乡东星村、海星镇岚光村、治安村、石泉镇石华村、发展村;第二标段、第五标段:石泉镇通河村、石昌村、长胜村、团结村、石远村、石泉村、光华村;第三标段、第六标段:石泉镇勤俭村、西边村、富华村、解放村、永跃村。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计划完工日期:****,共345日历天(注:上述开、完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投标人按上述日期进行响应,实际开、完工日期以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6个标段,第1、2、3标段为监理,第4、5、6标段为施工,各标段不允许兼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
3.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企相符。
3.5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后查询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材料。下载时间为 ****0时00分至****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10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10时00分;
6.3开标地点:线上开标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北安市****
电 话:****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北安市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
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1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