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1]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为规范物业管理(清洁)服务公司的引入,现发出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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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遴选服务内容
1.保洁
2.绿化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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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公司的资格资质要求
参加遴选的服务公司,须持有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且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管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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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遴选报名时间
符合资格资质要求、有意承接我校物业管理(清洁)服务的公司,可在公告期内(****-11月26日)参加遴选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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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遴选报名方式
1.提供纸质材料: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学校物业管理(清洁)服务方案;公司组织管理及人员配备情况;公司服务承诺;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报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点击登录查看:
邮寄:广州市****
直接送达: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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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遴选结果公示
经学校全体行政扩大会议(校监会列席)进行评议,通过学校公告栏公布遴选结果。
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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