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海自然资告字〔2024〕46号)
海自然资告字〔2024〕46号 ****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611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长安镇青年路北侧、朱口笕江东侧 | ||
年限: | 40.00年 | 容积率: | 1.100≤ 并且 ≤1.5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零售商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6114 |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7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12 | ||
起始价: | 81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备注: 交易系统推送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海宁市****
联 系 人:沈先生 曹女士(局)/俞先生(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土地竞买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自行选定的银行
开户账号: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