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东区****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卫东区****
2.招标编号:****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该项目全长1.835公里(其中主线1.660公里,联络线0.175公里),小交通量农村四级公路(Ⅰ类),设计速度15km/h,路基宽9米,路面宽8米,路肩宽度0.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路肩外侧5米为道路绿化范围;生态停车场面积1249平方米。
2.建设地点:平顶山市****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到位。
4.采购内容:本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及其他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6.服务期限: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及缺陷责任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公路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4信誉要求:未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拒绝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可将上述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时间应为本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
3.5其它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及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具有供应商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页截图或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
注:1.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承诺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在采购过程中,采购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报名时间:****至****(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报名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件原件按规定时间到平顶山市****进行报名,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壹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至****(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上午9:00分;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平顶山市****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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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平顶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