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西七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设备维修与维护项目
(二)项目地点:广西昭平县****
(三)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和规模:临江保护站排洪沟修复90平方米;保护站地坪铺设340平方米;保护站站房房门更换7个;保护站站房栏杆更换18米;站房排污系统修复1套;饮水蓄水池修复1套;巡护摩托车棚30平方米;保护站太阳能路灯 2盏。(具体工程建设规模详见技术设计方案)
(四)工作目标:本项目的建设周期为2个月,即2024年10月-2024年11月。
(五)采购上限控制价:壹拾万元(¥100000)。
二、服务商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相关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六)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合同履行日期
2024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
四、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一)供应商应在上限控制价的基础上下浮优惠对项目进行报价;
(二)本次询价一个单位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三)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四)报价函中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报价;
2.项目工作大纲;
3.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相应单位资质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份,报价函应加盖公章;
(六)报价函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地址、日期。
五、其他要求
(一)采购人确定并通知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应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服务合同。
(二)报价单位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视为承诺真实有效,若因资料虚假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报价单位法律责任。
六、报价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报价时间:请各单位于****17时00分前将报价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到广西七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邮箱:****@gxj.gxhz.gov.cn,逾期均不再受理。
(二)地址:广西贺州市****
(三)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附件:广西七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设备维修与维护项目技术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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