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岭镇供水工程巩固项目招标公告
白岭镇供水工程巩固项目,经业主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白岭镇供水工程巩固项目
2、建设地点:白岭镇白岭村
3、建设内容:现状拆除,新建蓄水池、过滤池,采购安装一体化净水设备及配套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程要约价:933261.06元,(已按相关规定下浮,工程款均含税)。
5、建设工期:一个月。
6、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7、付款方式:上级项目资金到位后采用“433”方式付款,即工程主体完工后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付合同价款30%,办理结算审计后付审计后工程价款总额的30%,同时扣除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退回。(以上工程款含税)。
8、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二、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的施工企业。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安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技术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水利五大员复印件加盖公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C证,电子证书即可)。
7、外埠来赣施工企业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住建云备案手续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报名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单位(总公司)不含开标当月前六个月连续社保的工作人员;
9、以上1-8项资料放入资格标(盖章装订成册一正二副密封提交);
10、商务标要求:放入报价函及工程量清单一正二副(盖章装订成册密封提交)。
三、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及保证金要求
1、报名时凭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人员满足不含开标当月前六个月连续社保要求)一份在规定时间进行报名登记,任何人不得代报名或代签字,否则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间:****至****(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报名地址:修水县****
2、开标时间:****上午10:00,投标人按规定开标时间根据招标要求携带投标文件到白岭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参加开标会议,通过摇号形式随机抽取项目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壹万捌仟元整用信封密封并盖章,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现场缴纳,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现场原封退回。严禁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扣留投标保证金。
3、开标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后,由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发送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中标价2%,在中标通知书发送之日起3天内汇存至指定账户。并在中标通知书发送之日起7天内到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四、评标办法:报价承诺法
1、投标序号的产生:根据报名顺序由业主代表以随机抽球的方式抽取一个号码即为本次标段的投标编号1号 (例如:抽取的号码是10号,10号即为投标编号1号, 11号即为投标编号2号,以此类推,其余顺延)。
2、当投标单位大于30家时,第一轮先随机抽取30家备选投标单位。第二轮从30家中随机抽取15家投标单位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的审查。再从审查合格的15家中直接抽取1家投标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现场直接宣布中标候选人。
3、当投标单位大于15家且小于或刚好30家时,将直接从所有投标单位抽取15家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的审查,再从审查合格的15家中直接抽取1家投标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现场直接宣布中标候选人。
4、当投标单位小于或刚好15家时,将直接从所有投标单位进行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的审查,再从审查合格的15家中直接抽取1家投标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现场直接宣布中标候选人。
五、注意事项
1、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委派一个人参加开标会,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本人到场。
2、中标单位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购买相关保险,并在开工前向业主单位提供保险单复印件,否则不得开工。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中标单位必须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在作业面允许的条件下,确保多个班组同时施工,并充分保证每个工种和班组有足够的施工作业人员。
4、中标单位必须采购合格材料,业主单位将按批次对进场材料进行随机抽样检测,抽查不合格的,本批次材料全部退场处理。
5、中标单位必须按规定采取安全保障措施,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搭设脚手架及系安全带。危险源要做好围挡和安全警示标志,施工过程中对居民和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6、结算时工程量按实结算,结算价款以审计审定为准,所有材料、人工均不调差。
7、中标单位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出让标的,否则没收履约保证金。
8、中标单位不按业主单位相关要求施工、不服从业主单位或监理人员的正常管理、质量存在严重缺陷且拒不整改的,业主单位有权终止施工合同,扣除中标人全部履约保证金,已施工工程不予支付工程款,给业主单位造成损失的,中标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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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修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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