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名称 | 海口市**** | ||
项目 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标的简况 | |||||||
标的 坐落 | 海口市****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总层数/ 招租层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万元) | 挂牌底价/年租金(万元) | ||
1 | 海口市**** | 6 | 1020 | 80 | 45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1.租赁期限:5年 2.租金每年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每两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2% | ||||
装修 期限 | 1个月(含在租赁期),免租金 | 租赁押金(元) | 首年租金标准的六个月租金总额 | ||||
标的 状态 | 闲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房屋现状 | 1.房屋位于海口市****9号,地处住宅、商业群聚集地,一层为商业,二至六层为住宅,室内简单装修,周边有学校、海口钟楼、商业广场、医院、街道办事处等,基础配套设施较完善、商业氛围浓郁,生活服务齐全、有多条公交车线路经过,交通发达,地理位置较好。 2.该房屋是点击登录查看和万宁供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共有财产。 | ||||||
租赁 用途 | 不得将承租的房屋用于从事经营家禽、生禽、宠物、易燃易爆物品、建材化工产品销售等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 | ||||||
重大事 项说明 | 1.根据《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海口市****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海南正理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招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招租方名称1:点击登录查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1795A 注册地:万宁市**** 法定代表人:蔡浩基 经济类型:全民所有制 招租方名称2:万宁供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8783t 注册地:万宁市**** 法定代表人:蔡立东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招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招租方 决策文件 | 点击登录查看会议纪要 万宁供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批复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万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万宁市供销合作社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标的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报名应交纳相应的竞租保证金(具体数额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租赁押金及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违约,所缴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4.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将租金交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5.新承租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用于从事经营家禽、生禽、宠物、易燃易爆物品、建材化工产品销售等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若因乙方使用房屋影响其他业主(人员),造成业主(人员)投诉、赔偿或行政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和损失由新承租方承担。 6.新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书面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需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 7.招租方负责房屋的清场工作。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8.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整栋转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 9.其他未尽事宜按《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 ||||||
标的 交割 | 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 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 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4.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 展示 | 海口市**** | ||||||
报名 时间 | ****至 **** | ||||||
报名 手续 | 竞租人须在****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意向承租方主体资格材料证明材料: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其它相关材料。 注:若授权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后,竞租保证金将用于租赁押金和交易服务费结算(保证金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不含次高报价者),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租赁押金、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承租方按5年总租金的2.5%支付交易服务费。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 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海口市**** | 11月21日9:00 | 12月5日 9:00 | 10000元 | 12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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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电话 |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二部李女士(0898) **** 陈先生(0898) ****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0898)**** | ||||
单位 地址 | 海口市**** 海口市**** 三亚市**** | ||||
其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