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通县农业生产救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统防
统治)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大通县农业生产救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统防统治)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并于****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大通县农业生产救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统防统治)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元):525000.00元;
其中高效氯氰菊酯:220000.00元,烯酰吡唑酯:305000.00元。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总价 (元) |
2024年大通县农业生产救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统防统治)项目(第二次) | 高效氯氰菊酯 | 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 220000.00 | 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 525000.00 |
烯酰吡唑酯 | 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 305000.00 | 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总体预留比例为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a.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财务状况报告、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
(6)特定资质条件:供应商须具备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投产品“证”(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执行标准(完整的行业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09: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提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09:3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点击登录查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将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2.本次磋商采用政采云平台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若未上传响应文件,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
3.若对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
传真:/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西宁市****
传真:/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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