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高新)-23宗地产开发项目营销中心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2022(高新)-23号地块开发项目已经徐州****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2022(高新)-23宗地产开发项目营销中心物业服务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或“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
1.2 项目名称:2022(高新)-23宗地产开发项目营销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1.3 项目内容及规模:2022(高新)-23宗地产开发项目营销中心位于徐州市****
1.4 相关服务范围: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与本项目主题风格档次相匹配高标准的物业服务体系,包括:示范区门岗、停车场管理及导客工作;来访人员接待服务;水吧台服务;售楼处、样板间保洁服务;示范区日常清洁服务;根据甲方名义代采物资;应急事件处理。具体服务项目由招标人现场调配安排,投标人配合提供各项服务人员。
1.5 服务期:3年
1.6 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549万元/三年。其中营销中心经理岗位单价限价15000元/月,客服主管岗位单价限价11000元/月,判客客服岗位单价限价9000元/月,水吧客服岗位单价限价9000元/月,样板间客服岗位单价限价9000元/月,形象礼宾岗位单价限价10000元/月,停车场礼宾岗位单价限价9000元/月,夜班礼宾岗位单价限价9000元/月,保洁班长岗位单价限价5000元/月,保洁员岗位单价限价4100元/月,以上岗位单月限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用工成本(人工工资、保险、福利、培训费、招聘费、住勤、岗位、工作服、住宿费等)、物业税金、管理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资质等级范围: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熟悉国家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具备独立的管理、工程、安保、服务能力,拥有独立的管理团队和各专业人员团队。(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
(3)投标企业资格审查业绩:
投标人自****以来承担过商品房地产项目营销中心物业服务。(合同及所承担项目任意一个月(不含公告当月及投标截止当月)的费用结算发票扫描件,两项必须同时提供)。
(4)财务报告:
①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②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5)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①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②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
1)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2)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4)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3、本次发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3.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3.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行:徐州****
开户账号:********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徐州市****
3.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xxxx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3.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3.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 21 日至 2024年 12月 12 日 10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2024 年 12 月 12 日09 时30分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https:****)。
备注:已经在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的投标人,直接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按照主体信息库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备注:已经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的投标人,直接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铜山专区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按照主体信息库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五、现场考察
5.1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根据自身需要自行踏勘现场。
六、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10 时 30分。
6.2 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 3 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4分值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九、其他
9.1 本次招标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咨询。
9.2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十、招标联系事项
1.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人地址:徐州****
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项目联系人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洋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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