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顺昌县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 | 宗地面积: | 3340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双溪街道余坊新城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05并且小于或等于1.8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3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50 | 土地用途: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 | 级别 | 零售商业用地 | 3340.9 | 十三等级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30068.1 | 十三等级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811万元 | 土地估价备案号: | ****BA0022 | 现状土地条件: | 土地现状: | 净地 | 起始价: | 16036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 备注: | 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 | 二、 符合竞买人申请条件的,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县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不得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城南中路12号点击登录查看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点击登录查看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09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15时30分 在 顺昌县交通局十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顺昌县**** 联 系 人:倪少华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顺昌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顺昌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顺昌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顺昌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顺昌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顺昌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顺昌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顺昌支行,工行顺昌支行,顺昌县**** 银行账号:********,********,********,****015012,****,****07170,****0139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