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6.880526公顷 | 宗地坐落: | 肇庆新区****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0并且小于或等于3.9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00 | 建筑面积(㎡): | 268340.51 | ||
主要土地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 | 所在区域: 中心城区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公顷) | 土地等级 | |||||
商务金融用地 | 6.880526 | 一级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966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365 | |||
起始价: | 48302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基础设施配套: | 给水 排水 通电 通路 通讯 | 是否土地平整: | 是 | 排污设施状况: | 3.暂无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排污方案 | ||
备注: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2.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书》时,需提供已交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9661万元人民币的证明文件,竞买人一旦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视为对出让文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3.竞得人须在肇庆市肇庆新区设立法人有限公司。竞得人若未在肇庆新区范围注册公司,则竞得地块后须于1个月内在肇庆新区成立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地块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或将原公司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所在地迁至肇庆新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至 ****到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至 ****到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 **** 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凡报名参与竞买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书》时交付竞买保证金9661万元人民币(竞得者所交的竞买保证金可充抵定金及宗地出让价款)。 2.受让人在拍卖活动结束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必须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4.受让人必须在成交后30天内交清受让宗地的契税。 5.受让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让价款后,须在30天内持该合同及出让价款的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6.本宗土地按净地出让,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肇庆新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肇庆市****
联 系 人:梁小姐、彭小姐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肇庆端州支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宗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土地状态 | 交易信息 | 成交公示 | 合同电子监管号 | 合同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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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880526 | 商务金融用地 | 无 |